由于企業的物流與資金流不一致,發出商品,開出銷售發票,貨款卻不能同步回收,而銷售已告成立,這種沒有貨款回籠的入賬銷售收入,勢必產生沒有現金流入的銷售業務損益產生、銷售稅金上繳及年內所得稅預繳,如果涉及跨年度銷售收入導致的應收賬款,則可產生企業流動資產墊付股東年度分紅。企業因上述追求表面效益而產生的墊繳稅款及墊付股東分紅,占用了大量的流動資金,久而久之必將影響企業資金的周轉,進而導致企業經營實際狀況被掩蓋,影響企業生產計劃、銷售計劃等,無法實現既定的效益目標。 由于我國企業實行的記賬基礎是權責發生制(應收應付制),發生的當期賒銷全部記入當期收入。因此,企業的帳上利潤的增加并不表示能如期實現現金流入。會計制度要求企業按照應收賬款余額的百分比來提取壞帳準備,壞帳準備率一般為3%-5%(特殊企業除外)。如果實際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提取的壞帳準備,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。因此,企業應收款的大量存在,虛增了賬面上的銷售收入,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企業經營成果,增加了企業的風險成本 賒銷雖然能使企業產生較多的利潤,但是并未真正使企業現金流入增加,反而使企業不得不運用有限的流動資金來墊付各種稅金和費用,加速了企業的現金流出,主要表現為: (1)企業流轉稅的支出。應收賬款帶來銷售收入,并未實際收到現金,流轉稅是以銷售為計算依據的,企業必須按時以現金交納。企業交納的流轉稅如增值稅、營業稅、消費稅、資源稅以及城市建設稅等,必然會隨著銷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。 (2)所得稅的支出。應收賬款產生了利潤,但并未以現金實現,而交納所得稅必須按時以現金支付。 (3)現金利潤的分配,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,另外,應收賬款的管理成本、應收賬款的回收成本都會加速企業現金流出。 營業周期即從取得存貨到銷售存貨,并收回現金為止的這段時間,營業周期的長短取決于存貨周轉天數和應收賬款周轉天數,營業周期為兩者之和。由此看出,不合理的應收賬款的存在,使營業周期延長,影響了企業資金循環,使大量的流動資金沉淀在非生產環節上,致使企業現金短缺,影響工資的發放和原材料的購買,嚴重影響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企業面對龐雜的應收款賬戶,核算差錯難以及時發現,不能及時了解應收款動態情況以及應收款對方企業詳情,造成責任不明確,應收賬款的合同、合約、承諾、審批手續等資料的散落、遺失有可能使企業已發生的應收賬款該按時收的不能按時收回,該全部收回的只有部分收回,能通過法律手段收回的,卻由于資料不全而不能收回,直至到最終形成企業單位資產的損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