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11日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聯合發文,主要內容就是擴大小微企業范圍。
擴大范圍有什么用呢?當然是讓更多的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啦!
關于新政策的變化,常見問題,這里統一答復。
沒有。這個是全國性質的優惠政策。
與原來的判斷條件相比,只有這個條件(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提升到了100萬元)提升了額度,而且是符合條件的企業更多了,其他判斷條件不變。
主要判斷條件包括:從事的行業,是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,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:
(一)工業企業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,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,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;
(二)其他企業(工業企業以外),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,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,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。
白話一點就是:企業所得稅相當于稅率為:10%。
具體規定為: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(含100萬元)的小型微利企業,其所得減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
有,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只要是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不區分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,均可以享受“10%”優惠稅率,無論是按核定稅率,還是按核定稅額,兩種征收方式都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;但是,按核定稅額的方式,北京還需要再由企業方提出申請,稅局方履行審核程序,審核通過后才能享受哦!其他地區可能不一,可以咨詢當地稅局;按核定稅率方式的,在填制申報表時,填寫相關信息即可。
上一納稅年度不符合條件的,預計本年度符合條件的,預繳時,本年度累計實際利潤額或者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,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。
本年度新成立的企業,預計本年度符合條件的,預繳時,本年度累計實際利潤額或者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,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。
需要會計自行完成兩件事情哦!
7.1納稅申報時,填寫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申報表
7.2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
7.3如果是核定稅額征收,北京還需要再由企業方提出申請,稅局方履行審核程序,審核通過后才能享受,其他地區可能不一,可以咨詢當地稅局
抵減。明白了吧!以后再有應該預繳的,不用交了,先抵減之前已交的,不足抵減再補交差額。